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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了,餐饮最低消费!

作者: 来源:重庆晨报 时间:2014-10-10

 
根据商务部10月8日发布的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从下月开始正式实施,国家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。最低消费,早就被大众消费者诟病,消费者终于可以痛快地说声:“别了,霸王多年的‘餐饮最低消费’”,从此,我们能否挺直腰,响亮为自己维权?(新闻详见本报今日40版)
 
话题
 
@重庆晨报
 
能不能真正当回主人?
 
问消费者
 
民以食为天。可见消费者与餐饮经营者打交道的不可避免,也可见餐饮诚信经营对民众的重要。但很长时间以来,最低消费争议颇大,到底是“自主定价”还是“随意加价”?是“差异化收费”还是违反“消法”?是“你情我愿”还是“霸王条款”?一时间,可谓仁智各见,莫衷一是。
 
其实,探究这些问题,除了尊重商家“自主定价”权力,重在消费者的感受,能不能真正当回主人。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办法,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,违反者要受到处罚。这不仅意味着推翻“霸王条款”终于有法可依,也在一定程度上向人们昭示:别了,最低消费!这是众多消费者期盼已久的好声音。同时也再次提醒经营者,餐饮业良性运转不能再指望靠设置最低消费之类的霸王条款取胜,而是要在服务观念、营销观念上发生变化,做到换位思考,以客人利益为中心,提供质价相称、公正平等的服务,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更长久的发展。张国栋(媒体工作者)
 
点赞派
 
@眭小曦:好的!希望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!保护消费者的权益!
 
@面具小丑人生:到你家来吃饭是给你家面子,吃个饭等半天,费了老大劲等了半天才坐上桌还得来个最低消费。这个霸王条款早就得好好整治了,使劲罚!
 
@王雅静静王:噢~学校六元最低消费的麻辣烫,上次我吃了五块五,你完蛋了。
 
折中派
 
@游邮:不关心这个,市场经济,你愿意吃,人家愿意收。
 
@psycholas:商家设定最低消费多大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?消费者可以选择商家,商家也有权选择消费者吧?
 
@风叶兰:最低消费减少了消费者和商家的选择成本,商家通过设立最低消费向消费者传达商家的目标消费者定位,消费者通过最低消费识别不同的商家。最低消费必须建立在商家明确告诉消费者的前提下。
 
怀疑派
 
@狒狒不洗脸:最低消费只要明码标价就应该是合理合法的,精心装修的包间和人声嘈杂的大厅区别定价有何不可,这个办法颁布只会导致餐厅整体调价或变相调价,最后的结果还是由消费者承担。
 
@大象小熊猫:这么说我可以五星级酒店点一盘炒豆芽?
 
@周Aj:对,怎么举报,举报以后谁来执法,罚款后款项怎么公开?
 
@毒帅_蝎尾:“开瓶费”都禁止那么多年还不是一样收。
 
监管部门准备好了吗?
 
问监管部门
 
事实反复证明,整治最低消费不能只靠商家自律,更要依靠法律的他律。而所谓他律,不但指有法可依,更指有法必依,违法必究,执法必严。
 
面对商务部禁止最低消费的新形势,监管部门准备好了吗?这一问并非多余。一直以来,监管部门“没准备好”的情形屡见不鲜。以禁止最低消费为例:今年1月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就明确表示,设置最低消费违反法律规定,但许多商家仍我行我素,在刚刚结束的国庆黄金周,就有不少商家靠最低消费大赚昧心钱。商家知法违法,监管部门脱不了干系——纸上谈兵的法律,他们会怕吗?让商家敬畏的法律是有腿的,会从纸上走下来,会走进市场的角角落落,会追着违法行为不放,会追得无良商家走投无路,而法律的双腿,要靠监管者给装上去。 奚旭初(职员)
 
问餐馆老板
 
“最低消费”会不会以包间费出现?
 
最低消费之所以大行其道,似乎也有一定的原因。因为最低消费,往往都是饭店的包间。显然与大厅就餐的服务相比,包间的就餐环境、服务质量,都要好一些。这也意味着餐饮企业要为包间付出更多的服务成本。正因此,才有包间的最低消费。换句话说,最低消费里包含了更好的服务。
 
可如果没有最低消费,那么会不会鼓励消费者占用包间呢?假如一个人吃饭,消费很低,仍旧占据一个包间,这是不是也不合适呢?而这些,也正是尽管消费者反对最低消费,一些部门,比如前面提到的工商部门,也认定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、是违法,但在实际当中并没有彻底消失的原因所在。餐馆老板会不会借此钻空子呢?
 
现在两部委的做法,虽然让禁止最低消费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,但假如最低消费以包间费的方式出现,是不是就可以一方面既规避掉了违法的可能,另一方面,又客观上造成了最低消费呢?所以,如何防止架空相关法律法规,如何在消费价格里真正体现包间服务与大厅服务的成本差异,恐怕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论证。王攀(职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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